2020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最新规定!
2019-12-24 10:08:48 来源:DT新材料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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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

太原市

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认定一次给予10万元补助;对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补助。


大同市

依据山西省有关规定对首次通过或连续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根据认定指标得分情况一次性最高奖励20万元。


临汾市

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连续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追加奖励10万元。


忻州市


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优秀企业进行重点培育,为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做好储备。对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朔州市


对首次通过、重新认定通过或连续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20万元的奖励。


陕西省


陕西省


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西安市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补贴10万元,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补贴5万元。


西咸新区


对新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当年给予3万元奖励。


杨凌示范区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研发投入20%、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财政奖励;对有效期满重新申报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汉中市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后补助奖励。

 


安徽省

《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加速成长行动实施方案》: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连续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根据认定指标得分情况,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奖励企业研发团队。


合肥市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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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江苏省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推动各市、县(市、区)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根据地方培育资金兑现情况,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对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培育奖励;省与各市、县(市、区)按照联动的原则,给予入库培育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不低于30万元的培育奖励,其中省级奖励额度不低于15万元,支持其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业态等领域创新活动。


南京市

进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再按省支持标准给予1:1共同支持,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50万元奖励。


徐州市

对首次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由同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无锡市

对列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入库企业在培育期内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再一次性给予15万元补助。


太仓市

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10万元,再次认定奖励5万元。


苏州工业园区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奖励10万元,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20万元,重新申报并通过认定的奖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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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关于加快本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若干意见》:在降低企业技术创新成本方面,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实施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研发支持机制,对入库企业给予一次性20-200万元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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