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一项50万元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被撤销!
2021-01-18 16:46:49 作者:本网整理 来源:材料科学与工程 分享至: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公布一批不端行为处理决定书。其中有一起干扰基金项目评审的案件显得格外不同,当事人在基金项目过程中,通过电话联系可能的函评专家,随后又通过邮件向对方发送其自己拟定的对申请项目的评语。基金委查实后撤销已获资助基金项目,追回已拨资金,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3年!

就在不久前,科技部印发实施了《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文件明确规定 “在科技活动评审过程中,以直接或间接、明示或暗示等方式向评审组织者、承担者及其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等寻求关照、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均属于请托行为,必须严肃惩处” 。这次国家基金委公布的干扰评审活动案件,具有很强的警示作用!

关于对武四新干扰基金项目评审的处理决定 

国科金监处〔2020〕67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河南大学武四新与云南某某大学杨某某就项目评审进行不正当沟通。

经调查,武四新在申报2017年度NSFC-河南联合基金项目过程中,通过电话联系可能的函评专家云南某某大学杨某某,随后又通过邮件向杨某某发送其自己拟定的对申请项目的评语。武四新违反相关基金申请要求与管理规定,存在干扰评审的行为。

经自然科学基金委监督委员会五届七次会议(综合专业委员会)审议、自然科学基金委2020年第二十二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第五项和第九条的规定,撤销武四新2017年度获资助基金项目“基于高开路电压的银梯度分布的铜锌锡硫硒电池材料的设计”(批准号U1704151,金额50万元),追回已拨资金,取消武四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3年(2020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2日),给予武四新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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