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 | 几大主办方、联合主办方、合作承办方风采聚集
2018-02-06 11:41:00 作者:王元 来源:《腐蚀防护之友》 分享至:

    主办单位——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

 

    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经民政部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学术性,行业服务性群众团体。


    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团结全国腐蚀与防护科技工作者,民主办会,依法办会,服务社会,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传播科普知识和先进生产技术,编辑出版学术期刊,开展继续教育,为腐蚀与防护学科建设服务,为腐蚀与防护行业的科技工作者及企事业单位服务,维护广大会员的合法权益。

    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成立于 1979 年11 月,现有会员 2 万多名,团体会员单位 1600 个,设有 5 个工作委员会,17个专业委员会,在北京、上海、辽宁等15 个省市成立了地方学会。

    参加的国际组织有:国际腐蚀理事会(International Corrosion Council),亚太地区材料和腐蚀协会(Asina Pacific &Corrosion Association)和世界腐蚀组织(World Corrosion Organization)。
 
    联合主办单位——国家材料环境腐蚀平台

    随着海洋强国梦的确立,海洋开发的步伐不断加快,海洋环境中工程结构材料腐蚀成为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海水环境下腐蚀数据的积累、腐蚀规律的研究、材料寿命的记录与研究,具有现实的学术、学科方面的意义。

    国家材料环境腐蚀平台(简称材料腐蚀平台)是由科技部批准建设的 23 家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之一,是长期从事材料环境腐蚀数据积累和试验研究的基地,是材料腐蚀试验、检测分析的权威机构,也是材料腐蚀基础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的平台。

    多年来,材料腐蚀平台在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的支持下,由民口部门和国防部门共同建设。目前,整合建成了由 30 个国家级试验站和材料腐蚀平台中心构成的国家材料环境腐蚀试验研究基地,构建了国家材料环境腐蚀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开通了门户网站——中国腐蚀与防护网。平台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有效整合科技资源,为科学研究、技术研发、企业创新及重大工程建设提供信息化、网络化科技支撑服务。
 
    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是科技部直属事业单位,致力于推动科技资源优化配置,实现开放共享,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的过程管理和基础性工作;承担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发展战略、规范标准、管理方式、运行状况和问题的研究,以及国际合作与宣传、培训等工作;承担科技基础条件门户系统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参与对在建和已建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项目的考核评估和运行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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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主办单位——中国海洋材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2016 年 6 月 24 日,为了推动我国海洋材料的研发和应用,加快实现海洋强国战略,由中国工程院“海洋工程中关键材料发展战略研究”重点咨询项目组发起,中国海洋材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及湖北省国防工业办公室主办,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武汉科技大学、湖北省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院士工作中心、海洋工程用钢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中国材料进展》杂志社承办,中国工程院化工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部、中国工程院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部、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科技部创新发展司、工信部原材料司、国家海洋局科技司、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为支持单位的“中国海洋材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成立大会在武汉举行。

    中国海洋材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由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武汉科技大学、南京工业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 90 多家单位组建,由海洋钢铁材料分盟、钛合金分盟、有色金属材料分盟、非金属材料分盟、复合材料分盟、舰船与海工装备分盟、焊接与装备分盟、海洋资源综合利用分盟、海洋材料腐蚀与防护分盟等分盟组成。涉及材料、海工、船舶等多个领域企业和高校,将更全面地掌握我国海洋工程材料的前沿动态,探讨海洋材料的技术创新,促进海洋新材料的行业发展。将为我国海洋材料的协同创新与发展搭建一个良好的信息、交流、服务和数据平台,对中国海洋材料的创新发展和海洋强国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联合主办单位——海洋防腐蚀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2010 年 11 月 23 日,海洋防腐蚀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签约仪式在山东省青岛市举行。该联盟由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牵头,联合海洋化工研究院、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 725 研究所、厦门大学、青岛港集团、日照港集团等国内 13家科研实力雄厚的研究院所、大学和 13家海洋防腐行业的知名企业共同组成。

    该联盟成立后将以解决船舶、桥梁、码头等涉海重大工程以及石油、天然气等海洋能源开发过程中的腐蚀与保护问题为主,研究包括传统材料和新型材料在内的各种材料与表面处理层,在海洋环境因素作用下遭受破坏的原因、过程机理及腐蚀控制与监测技术。该联盟将在机制创新的基础上,以海洋防腐蚀核心技术的研发、技术合作与交流、工程化应用为着力点,瞄准国际高技术前沿、针对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中的重大技术需求,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技术研发为基础,以应用基础研究、共性和关键技术攻关,工程化、产业化的推广应用为手段,建立多样化、多层次的自主研发与开放合作并存的创新模式,构建行业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增强我国海洋防腐蚀产业技术的总体实力,为我国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保驾护航。
 
    联合主办单位——耐蚀钢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从 20 世纪初至今,世界各国对耐蚀钢进行了深入研究,将耐蚀钢逐渐作为普通钢种广泛应用。20 世纪六十年代,我国开始进行耐蚀钢的研究和大气暴露试验,结合我国资源优势开发出08 CuPVRE 系列、09 CuPTi 系列数十种耐不同腐蚀介质、不同强度级别的钢种,但耐蚀钢产业技术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存在差距。2010 年,中国钢铁工业协会、鞍钢集团、中国钢研发起,相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参加,共同成立了耐蚀钢联盟。

    鞍钢、中钢协、武钢、宝钢等 12家理事单位,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天津钢管、江阴兴澄特种钢铁、冶金标准研究院及其他相关单位的代表和专家技术委员会的成员参加了会议。

    耐蚀钢联盟是面向我国航空航天、清洁能源、现代交通、先进制造、石油化工等领域的发展需求,重点突破耐蚀钢关键材料技术,形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高品质耐蚀钢材料体系和生产工艺流程,获取一批自主知识产权,以点带面推动耐蚀钢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升级,实现高品质耐蚀钢材料国产化和规模应用。建立一批专业化生产示范线和国家级研发平台与中试基地,加强产学研用合作,培养一批高水平耐蚀钢研发创新团队,形成从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到应用开发与集成示范的全链条协同创新新格局。通过联盟把我国的耐蚀钢产业做大做优做强,为耐蚀钢产业技术发展作出新贡献。
 
    联合主办单位——海洋装备用金属材料及其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
 
 
    海洋装备用金属材料及其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是国家科技部于 2015 年9 月批准建设的第三批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之一,是我国首个在海洋装备用金属材料及其应用领域设立的国家重点实验室。海洋装备用金属材料及其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根据国际和行业的发展需求,针对海洋装备用金属材料急需解决的技术瓶颈与关键装备材料,设置了海洋装备用金属材料冶金技术、海军装备用金属材料制备技术、海洋工程用金属材料制备技术、海洋装备用特种金属材料制备技术以及海洋装备用金属材料应用技术五个研究方向,主要从事海洋装备用金属材料的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实验室现有固定人员 113 人,研究人员 106 人,科研用房面积 4.3 万平方米,拥有基础及共性技术、应用技术和工业制备生产三个试验平台,中试生产线 4 条,各类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近百台(套)。实验室聘请了国内 15 名知名院士、专家为实验室学术委员,中国工程院翁宇庆院士担任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侯保荣院士和曾恒一院士担任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实验室的建设将有力推动海洋装备用金属材料领域前沿技术和和共性技术的研究,促进海洋装备用金属材料的基础研究成果转化和科研成果的产业化,提高行业技术水平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成为引领和推动海洋装备用金属材料领域的“产、学、研、检、用”相结合的重要平台。

    实验室特点与优势创建基础性、跨学科和开放式的海洋装备用金属材料及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其主要目的是瞄准我国海洋装备制造业对材料的战略需求与发展方向,搭建我国海洋装备用金属材料“产、学、研、检、用”技术平台,以核心技术带动产业发展,对我国海洋装备用金属材料应用形成有力的技术支撑,推进更新换代,大幅度提高海洋装备用金属材料的国产化率。

    海洋装备用金属材料及其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形成了功能完备、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金属材料研发支撑平台。一方面,冶金性能实验室、炼钢实验室、冶金水力模型实验室、轧钢实验室、材料腐蚀实验室、焊接实验室等十余个专业实验室以及四套 / 条冶金工艺与材料实验装置 / 生产线,具备从原料、炼铁、炼钢、轧钢到产品开发一整套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基本满足创新工作需求的试验、实验检测手段。另一方面鞍钢具有以世界先进 5500 轧机为核心的功能完备、品种规格齐全的海洋装备用金属材料生产装备及技术。因此,海洋装备用金属材料及其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落户鞍钢,为鞍钢进一步拓展该领域市场创造了良好条件。一是重点实验室将发挥研究开发中心和国际性学术交流中心的作用,吸引、凝聚和培养更多优秀技术人才,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自主创新之路,助力国家实现“海洋强国”的梦想。二是实验室将重点打造三个实验平台,即基础及共性技术实验室平台、工艺流程中间实验平台、应用技术实验平台,通过三个平台的建设,在海洋装备用金属材料基础研究、材料制备关键技术及工程化应用、材料检测评价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制定等方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三是实验室将助推鞍钢对接海洋装备制造业发展需求,研发出更多更高端海洋装备用金属材料,进一步拓展鞍钢品牌市场占有率,鞍钢制造将跨洋越海驶向蔚蓝色的海洋。
 
    联合主办单位——中科院海洋新材料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
 
    中国科学院海洋新材料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第一届学术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暨中国科学院海洋新材料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揭牌仪式于 2013 年 8 月 17日在实验室依托单位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举行。

    实验室定位:

    中国科学院海洋新材料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是在前期论证的基础上,经2013 年 4 月中科院院长办公会议正式批准建立的,实验室定位于“海洋新材料与工程化技术应用基础研究及高技术创新应用研究”,是我国材料领域海洋特色鲜明的一个重点实验室。

    聚焦海洋新材料应用基础研究及高技术应用创新研究,以国家海洋战略和区域海洋产业需求为导向,重点致力于海洋新材料的基础研究、工艺技术集成和工程化应用,研究材料和海洋环境的相互作用,加速推进以解决电化学耦合腐蚀、生物污损、力学 - 化学交互磨损等三类重大海洋材料损伤和防护的机理和技术为核心的协同能力,逐步完善海洋新材料设计制备新思路、耦合损失新机理和海洋新材料创新体系,成为海洋新材料向产业化转化和国防应用的桥梁和纽带,将实验室打造成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高水平实验室。

    人才队伍:

    实验室现有固定人员 70 人,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 1 人,研究员 19 人(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 2 人、国家千人计划3 人、青年千人计划 2 人、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人、中科院“百人计划”

    人才 5 人、“浙江省千人计划”4 人),副研究员(高工)19 人,博士后 10 人,留学生 3 人,高级访问学者 6 人,在读计划内研究生 30 人,联合培养研究生35人,课题生58人。自实验室成立以来,注重团队式的协作攻关,形成以学术带头人为核心、技能互补、分工协作的学术团队,发挥高层次人才的领军作用,大大地提高了团队的总体科研水平和应用推广能力。通过搭建一流的科研实验平台、引进优秀青年科研骨干、锻炼科研一线人员、加强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培养学者精神等措施,实验室已成为国内海洋新材料和防护技术领域颇具影响的研究集体之一。

    实验室主任:王立平 研究员;
 
    实验室副主任:汪爱英 研究员;
 
    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薛群基 院士;
 
    实验室学术秘书:赵文杰 研究员;
 
    实验室行政秘书:郑琴
 
    平台建设方面:

    实验室目前拥有科研和办公用房4000 多平方米,拥有各类材料工艺设备和专业检测设备总值达 4500 万元。目前海洋新材料专业测试下设有七个实验室(海洋功能涂层检测实验室、海洋环境模拟评价实验室、减阻水洞实验室、盐雾加速实验室、生物污损实验室,磨蚀电化学实验室和模拟深海环境的力学实验室)。此外,为了弥补实验室在自然环境试验场方面的严重不足,实验室通过与国家材料环境腐蚀平台,国家电网以及中科院南海海洋所等合作,建立了相关海洋(南海)大气环境和土壤环境试验站。此外,挂靠单位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还拥有价值2 亿多元的各类分析检测设备,具备从事海洋材料设计、制备、分析、评价、检测的能力。

    专利情况:

    实验室依托的中科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以把科技转化为生产力为宗旨,高度重视成果转化。2012-2016年共申报国家发明专利 302 件,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162 件,其中多件发明专利成功进行了转化及实施,推动了我国海洋新材料技术的科技进步,支撑了国防高技术工业及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工业的发展。

    发表论文:

    2012-2016 年度实验室在国内外刊物发表论文 319 篇,其中 SCI 收录论文 233 篇, 影 响 因 子 IF>5 的 37 篇,IF>3 的 111 篇; 在 本 领 域 防 护 涂 层材料表界面设计及磨蚀性能主流刊物如 ACS Applied Materials&Interfaces、Corrosion Science、Surface and CoatingTechnology、Applied Surface Science、Wear、Tribology International 发 表 论 文100 余篇,发表论文质量和数量呈连年陡增态势。

    经过 4 年的飞速发展,实验室在海洋新材料开发、应用及相关基础研究方的贡献。为此,实验室将一如既往地凝练学科研究方向目标,关注科研队伍建设,重视核心骨干青年人才培养;加强海洋新材料领域多学科交叉,强化对研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在国内外已形成重要影响。未来五年,实验室将瞄准国际海洋新材料的发展前沿,面向国家对海洋新材料与高端装备的重大需求,在四个主要研究方向上从基础到应用开展研究工作,为国家海洋科技事业和涉海国防高技术领域的发展不断做出新的更大究成果的积累总结,快速推动海洋新材料与技术在我国海洋经济领域以及涉海国防高技术领域的工程化应用和规模化推广。

    合作承办单位——广东海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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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海洋大学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海洋局共建的省属重点建设大学,是一所以海洋和水产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是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学位授权体系的大学,是入选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范围的高校。

    学校的前身是创建于 1935 年的广东省立高级水产职业学校。她是广东现代海洋水产教育的发端,几经迁徙之后升格发展成农业部直属的湛江水产学院。1997 年 1 月,由具有 62年办学历史的湛江水产学院和 39 年办学历史的湛江农业专科学校实质性合并组建湛江海洋大学。2001 年 12 月,湛江气象学校并入湛江海洋大学。2005 年 6 月,经教育部批准,湛江海洋大学更名为广东海洋大学。

    学校坐落于祖国大陆最南端美丽的海滨城市——湛江市,校园总面积 4892 亩。现有的湖光校区(校本部)、霞山校区、海滨校区分别位于国家 AAAA 级旅游景区湖光岩世界地质公园东侧、霞山区解放东路 40 号、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大道 43 号。学校濒临大海,绿树长青,鸟语花香,环境优美,是莘莘学子求学成才的理想之地。面向全国 26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 3.1 万余人,独立学院 2 万余人,成人高等教育学生 1.5 万余人。

    学校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学术兴校、特色扬校”的办学理念,实施“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战略,立足广东,面向南海,辐射全国,以建设海洋和水产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海洋大学为目标,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社会责任感,富有自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行业精英,服务国家海洋事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作为我国南海之滨唯一的海洋大学,学校的建设与发展一直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1997 年 1月原国家主席杨尚昆在为海洋大学校牌揭幕时高兴地说:我们国家很需要这样一所大学。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兼广东省委书记谢非、李长春、张德江和汪洋均对海大在推动海洋经济发展方面寄予厚望。2014 年 11 月,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莅校视察时指出,广东海洋大学要深化改革,不断创新,强化内涵发展,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办一流学科、一本院校,努力建设高水平海洋大学。广东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欧广源、李容根、刘昆同志和现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邓海光同志还先后担任学校董事会主席。

    学校设有水产学院、海洋与气象学院、食品科技学院、农学院、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海洋工程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学院、航海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法政学院、外国语学院、中歌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与休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 19 个二级学院以及 1 个独立学院——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
 
    合作承办单位——湛江市科学技术局
 
    根据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湛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机编〔2009〕18 号)精神,设立湛江市科学技术局(湛江市知识产权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一)取消和调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参与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门、多学科的综合性项目、引进项目的论证职责逐步交给相关社会组织。

    (三)将原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有关知识产权的职责从原市经济贸易局划入市科学技术局(市知识产权局)。

    (四)增加牵头组织实施产学研结合工作的职责。

    (五)增加统筹、协调、指导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及推进知识产权高层次战略合作职责。

    (六)增加组织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涉外应对、维权援助机制及推动建立知识产权统计和考核制度的职责。

    (七)加强组织协调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体系建设的职责。

    ( 八 ) 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及市场监督管理的职责。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科学技术、专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

    (二)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科技发展重大布局、优先领域政策性建议,编制和实施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全市重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等科技规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攻关。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意见。

    (四)承担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创新体系建设规划,拟订促进全市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制定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提出相关政策,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实验室体系和重点科研基地、产业创新平台、重大创新基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拟订科技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认定创新型企业和自主创新产品,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政策,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类科技示范推广基地的建设。

    (六)牵头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组织实施深化产学研合作行动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

    (七)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农业科技园、各类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农村信息直通车工程和科技创新专业镇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八)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培育发展民办科研机构,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九)拟订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制定科普规划和政策,负责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推进民营科技工作。

    (十)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投入及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

    (十一)负责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十二)拟订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政府间及有关国际组织间、区域间的科技合作项目。

    ( 十三 ) 负责组织协调全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体系建设,统筹、协调、指导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工作,牵头拟订并协调实施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知识产权高层次战略合作。

    (十四)组织开展全市专利行政执法及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查处专利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

    (十五)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参与知识产权的涉外谈判,牵头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对外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

    (十六)负责全市专利工作,贯彻落实专利优惠、奖励政策和措施,指导、协调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

    (十七)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指导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工作,牵头协调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规范与管理。

    (十八)承办市人民政府、省科学技术厅和省知识产权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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